视神经脊髓炎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临床表现、影像学特征和血清学标志物检测。诊断需结合视神经炎、急性脊髓炎等核心症状,脑脊液检查、磁共振成像特征性病灶及血清AQP4-IgG抗体检测结果综合判断。
1、临床表现典型症状为先后或同时出现的视神经炎和急性脊髓炎。视神经炎表现为视力急剧下降伴眼球转动痛,脊髓炎常见双下肢瘫痪、感觉障碍及尿便功能障碍。部分患者存在极后区综合征如顽固性呃逆呕吐,或间脑综合征如嗜睡、内分泌紊乱。
2、影像学特征脊髓MRI显示超过3个椎体节段的纵向延伸病变,T2加权像呈高信号。视神经MRI可见视神经增粗伴强化。脑部病灶多位于室管膜周围、丘脑、脑干等AQP4高表达区域。约60%患者存在无症状性脑部病灶。
3、血清学标志物血清AQP4-IgG抗体检测是重要诊断依据,采用细胞转染免疫荧光法检测特异性可达90%以上。抗体阳性患者复发风险显著增高。约10%患者抗体阴性但符合临床影像学标准,需考虑MOG抗体相关疾病可能。
4、脑脊液检查急性期脑脊液白细胞数轻度升高,以淋巴细胞为主,蛋白含量可正常或轻度增高。寡克隆区带阳性率低于多发性硬化。部分患者脑脊液AQP4-IgG滴度高于血清,具有辅助诊断价值。
5、鉴别诊断需排除多发性硬化、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等疾病。多发性硬化脊髓病灶通常不超过2个椎体节段,AQP4-IgG阴性。MOG抗体相关疾病好发于儿童,视神经炎表现更突出,脊髓病灶可伴水肿但预后较好。
确诊视神经脊髓炎后需长期免疫抑制治疗预防复发,常用药物包括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等。急性期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冲击治疗无效时需考虑血浆置换。患者应避免剧烈温度变化、过度疲劳等诱因,定期监测视力、肌力和感觉功能,妊娠期需在神经科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方案。
妊娠期糖尿病的血糖控制标准为空腹血糖低于5.3毫摩尔每升,餐后1小时血糖低于7.8毫摩尔每升,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6.7毫摩尔每升。
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控制达标有助于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空腹血糖反映基础胰岛素分泌能力,餐后血糖体现胰岛β细胞对糖负荷的反应性。血糖监测需涵盖三餐前后及睡前共7个时间点,指尖血检测结果应与静脉血校准。血糖控制需个体化调整,部分患者需联合动态血糖监测评估血糖波动规律。妊娠中晚期胰岛素抵抗加重,血糖目标值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上限值。
建议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每日分5-6餐进食,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配合餐后30分钟有氧运动,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胎儿生长发育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