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26周进行引产在医学上是可行的,但需严格评估胎儿异常、母体健康风险等医学指征。主要考量因素包括胎儿严重畸形、妊娠合并症威胁母体生命、社会因素等。该孕周引产属于中期妊娠终止,需在具备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由专业团队操作。
当胎儿存在严重结构畸形或染色体异常时,继续妊娠可能导致出生后无法存活或严重残疾,此时引产可避免家庭承受更大痛苦。妊娠26周胎儿已具备存活可能,需通过医学手段确认胎儿无存活希望或异常不可逆。孕妇合并重度子痫前期、胎盘早剥等危急情况时,及时终止妊娠是挽救母体生命的关键措施。医疗机构需评估孕妇凝血功能、宫颈条件等,采用药物引产结合清宫术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损伤。
非医学指征的社会因素引产需谨慎对待。我国法律规定28周后禁止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26周处于法律边缘期,需结合地方条例执行。该孕周引产可能导致产道损伤、大出血、感染等并发症,术后须加强抗感染治疗与心理疏导。引产后的胎儿遗体处理需遵守伦理规范,建议通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引产术后需观察阴道出血量与子宫复旧情况,遵医嘱使用益母草注射液等促进宫缩药物。饮食应补充优质蛋白与铁元素,如瘦肉、动物肝脏等,帮助血红蛋白恢复。术后一个月内禁止盆浴与性生活,避免重体力劳动。出现发热、腹痛加剧等情况需及时复诊。建议通过心理咨询缓解哀伤情绪,必要时可考虑 memorial服务纪念胎儿。计划再次妊娠前应进行优生优育检查,间隔6个月以上为宜。
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控制稳定且无严重器官损害时可以考虑怀孕。
糖尿病患者怀孕的最佳时机需满足空腹血糖控制在4.4-6.1mmol/L,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7.8mmol/L,糖化血红蛋白不超过6.5%。孕前3-6个月应停用口服降糖药并改用胰岛素治疗,同时筛查视网膜病变、肾病和神经病变等并发症。合并高血压者需将血压控制在130/80mmHg以下,肥胖患者建议将体重指数调整至18.5-24.9kg/m²范围内。
糖尿病合并增殖期视网膜病变、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自主神经病变时,需先进行专科治疗。1型糖尿病患者建议在青春期发育完成后再考虑妊娠,妊娠期需密切监测血糖波动。所有计划妊娠的糖尿病患者均应接受孕前咨询,评估心血管及甲状腺功能状态。
孕前3个月开始每日补充0.4-0.8mg叶酸,妊娠期坚持血糖监测并定期进行产科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