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稳定期可以正常生育,但需在风湿免疫科和产科医生共同监测下完成孕前评估、妊娠期管理及产后随访。
1、孕前评估计划妊娠前需进行疾病活动度评估,包括抗dsDNA抗体、补体水平等指标检测,若半年内无重要脏器受累且病情稳定可考虑妊娠。
2、药物调整羟氯喹可作为基础用药持续使用,但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等致畸药物需提前3-6个月替换为妊娠安全药物如硫唑嘌呤。
3、妊娠期监测妊娠期间需每月监测尿蛋白、血压及胎儿发育情况,警惕子痫前期和胎儿生长受限,必要时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控制病情活动。
4、分娩时机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自然临产,若出现血小板减少或肾病综合征等严重并发症需提前终止妊娠,剖宫产并非首选分娩方式。
建议备孕期间保持规律作息,每日补充叶酸,避免日晒诱发皮疹,妊娠期间每4周进行风湿免疫科和产科联合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