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七周通常可以进行药物流产,但需在医生评估后决定。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主要通过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胚胎大小、着床位置及孕妇健康状况均会影响适用性。
药物流产需在正规医疗机构完成。用药前需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排除宫外孕风险。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腹痛、阴道出血等药物反应,需密切观察出血量及组织排出情况。完全流产率较高,但存在不全流产需清宫的可能。
存在严重贫血、哮喘、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等情况禁用药物流产。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或抗凝药物者需谨慎。流产后需复查超声确认妊娠组织完全排出,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注意观察体温及出血变化。
流产后应加强营养补充优质蛋白和铁元素,可适量进食瘦肉、动物肝脏等。保持会阴清洁干燥,使用消毒卫生用品。出现发热、持续腹痛或大出血需立即就医。建议流产后采取可靠避孕措施,子宫内膜修复需一定时间,短期内再次妊娠可能增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