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耐量检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时间可能受到妊娠风险因素、既往糖尿病史、体重指数异常、多胎妊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常规时间大多数孕妇需在孕24-28周完成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此时胎盘激素对胰岛素抵抗的影响最显著。
2、高风险提前存在肥胖、高龄或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可能需在孕16-18周先行50克葡萄糖筛查试验。
3、异常复查初次筛查异常者需在3天内完成确诊试验,确诊妊娠糖尿病后需每周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
4、特殊推迟严重孕吐或急性感染者可适当延后检查,但最迟不超过孕32周。
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空腹8-14小时,检查期间避免剧烈活动,携带零食预防低血糖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