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焦虑症痊愈需结合症状消失、社会功能恢复、心理评估稳定及药物减停情况综合评估,核心标准包括情绪平稳、躯体症状消退、适应能力重建及复发预防。
1、症状消失原有心悸、出汗、过度担忧等典型症状持续半年以上未复发,睡眠质量与饮食恢复正常,体检无相关躯体化异常。
2、功能恢复能够正常完成工作学习任务,社交活动无回避行为,面对压力时可运用认知行为疗法等技巧自我调节。
3、评估稳定专业心理量表如汉密尔顿焦虑量表评分降至正常范围,医生随访确认情绪波动处于生理性阈值内。
4、药物管理在精神科医师指导下逐步减停帕罗西汀、舍曲林等抗焦虑药物后,未出现戒断反应或症状反弹。
建议维持规律作息与正念练习,定期复诊监测,避免过度自我诊断,痊愈后仍需关注情绪变化以防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