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最佳检查时机受孕前风险因素、孕期体重增长、血糖波动趋势、胎儿发育状况等因素影响。
1、孕前风险:孕前超重或糖尿病家族史等高危人群,可能需提前至孕16周首次筛查,必要时孕晚期重复检测。
2、体重管理:孕期体重增长过快可能干扰结果准确性,建议在体重稳定期完成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3、血糖监测:孕早期空腹血糖异常者需及时筛查,中孕期正常者也应在24-28周完成标准三时段血糖检测。
4、胎儿评估:超声提示胎儿偏大或羊水过多时需立即筛查,排除未诊断的妊娠期糖尿病。
筛查前后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避免刻意节食或剧烈运动影响结果,确诊后需营养科和产科联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