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产后多数需要继续治疗。产后血压管理需根据个体情况决定,主要影响因素有血压恢复情况、靶器官损害程度、既往病史及哺乳需求。
1、血压监测产后6周内需每日监测血压,若收缩压持续超过140mmHg或舒张压超过90mmHg,提示可能发展为慢性高血压,需药物干预。哺乳期可选用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缓释片等安全性较高的降压药。
2、靶器官评估产后需复查尿蛋白、肾功能及心脏超声,若存在子痫前期导致的肾功能损伤或左心室肥厚,即使血压正常也需持续治疗。常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类药物需在结束哺乳后使用。
3、哺乳期用药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等药物对婴儿影响较小,适合哺乳期使用。禁用利尿剂及部分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类药物,可能减少乳汁分泌或影响婴儿发育。
4、长期风险控制有妊娠高血压病史者未来患心血管疾病概率显著增加,建议每年进行代谢综合征筛查,通过低盐饮食、规律运动等方式控制体重和血脂。
产后42天应完成全面心血管评估,建立长期随访计划,哺乳期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避免自行停药导致血压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