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疗次数通常为15-30次,具体次数受到肿瘤分期、手术方式、病理类型、个体耐受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肿瘤分期早期乳腺癌可能仅需15-20次放疗,局部晚期或淋巴结转移者常需25-30次。放疗方案需结合肿瘤恶性程度、激素受体状态等制定。
2、手术方式保乳手术后需全乳照射25次加瘤床补量5-8次,乳房切除术后根据淋巴结转移情况决定胸壁和区域淋巴结照射次数。
3、病理类型三阴性乳腺癌可能需增加放疗剂量,HER2阳性型需协调靶向治疗时间,激素受体阳性型需考虑内分泌治疗联合方案。
4、个体耐受皮肤反应、心肺功能等因素可能调整单次剂量或总次数,部分患者需采用大分割放疗减少治疗周期。
放疗期间需保持照射区域皮肤清洁干燥,穿着宽松棉质衣物,按医嘱定期复查血常规评估骨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