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定期检查、空腹准备、病史告知、穿着舒适四个方面。
1、定期检查妊娠期间需按时完成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规定的检查项目,如12周建卡、20-24周大排畸等,避免遗漏重要筛查。
2、空腹准备部分检查如糖耐量试验需空腹8-10小时,提前确认检查要求并携带食物,避免低血糖。
3、病史告知主动向医生说明既往病史、家族遗传病、药物过敏史及本次妊娠异常症状,有助于评估风险。
4、穿着舒适选择宽松衣物和易穿脱鞋子,方便进行超声、胎心监护等检查,避免连体衣或复杂饰品。
检查前保证充足睡眠,携带既往报告和医保证件,保持放松心态,如有阴道出血或腹痛需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