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终止,实际适用性受孕囊大小、着床位置、孕妇健康状况及药物禁忌症等因素影响。
1、孕周限制:药物流产需在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囊直径≤25毫米时进行,超过7周可能增加不全流产概率。
2、胚胎发育:孕6周前胚胎未完全成形时药流成功率较高,孕7周后胎盘绒毛发育可能导致蜕膜残留。
3、健康评估:存在严重贫血、肾上腺疾病或青光眼等禁忌症者禁用,需通过血常规和凝血功能检查评估适应性。
4、药物反应: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方案需在医生监护下使用,服药后需观察阴道出血量及妊娠物排出情况。
药流后应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清洁,两周内避免剧烈运动并遵医嘱使用益母草胶囊等促宫缩药物,出现发热或大出血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