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和靶向治疗可以同时进行。联合治疗需根据肿瘤类型、患者耐受性、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综合评估,主要由肿瘤科医生制定个体化方案。
1、适应症评估部分实体瘤如肺癌、乳腺癌等可联合治疗,靶向药物可能增强放疗敏感性,但需排除严重心肺疾病等禁忌证。
2、毒性管理同步治疗可能增加放射性皮炎或消化道反应,需密切监测血常规和器官功能,必要时调整剂量。
3、时序安排通常靶向药物在放疗前1-2小时给药以发挥增敏作用,具体间隔需参考药物半衰期和代谢特点。
4、疗效监测治疗期间每2-3周评估肿瘤标志物和影像学变化,及时识别耐药或进展情况。
治疗期间保持高蛋白饮食,避免辛辣刺激食物,每周进行3-5次低强度有氧运动有助于减轻治疗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