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甲状腺炎多数情况下无须特殊治疗,但需根据甲状腺功能状态决定干预方式,主要分为甲状腺毒症期、甲减期和恢复期三个阶段。
1、甲状腺毒症期此阶段通常表现为心悸、怕热等症状,与甲状腺滤泡破坏导致激素释放有关。可遵医嘱使用普萘洛尔缓解症状,禁用抗甲状腺药物。
2、甲减期管理可能出现乏力、畏寒等表现,与甲状腺组织损伤相关。TSH超过10mIU/L时需短期补充左甲状腺素钠,轻度甲减可定期观察。
3、恢复期监测约80%患者1年内甲状腺功能自行恢复。建议每6-8周复查甲状腺功能,哺乳期患者需特别注意药物对婴儿的影响。
4、特殊情况处理持续甲减超过1年或再次妊娠时TSH异常,需考虑永久性甲减可能。此时应启动长期替代治疗,并监测甲状腺抗体水平。
患者应保持均衡饮食,适量摄入海带等含碘食物,避免剧烈情绪波动,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直至完全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