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通常由屈光不正、斜视、形觉剥夺、先天性因素等原因引起,可通过光学矫正、遮盖疗法、视觉训练、手术治疗等方式改善。
1、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或散光未及时矫正可能导致弱视,表现为单眼视力模糊。需通过验光配镜矫正屈光问题,常用镜片包括球面镜、柱面镜、渐进多焦点镜。
2、斜视眼位偏斜导致双眼视功能异常,常伴随复视。需进行斜视矫正手术或棱镜治疗,配合聚散球、同视机等视觉训练。
3、形觉剥夺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等阻碍光线进入眼内。需手术解除遮挡因素,术后使用阿托品滴眼液、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等预防粘连。
4、先天性因素早产、低体重等可能影响视觉发育。需在6岁前进行强化遮盖治疗,配合红闪光刺激仪、精细目力训练等。
弱视治疗黄金期为视觉发育敏感期,12岁后疗效显著下降,建议尽早就医并坚持规范治疗,日常注意用眼卫生与营养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