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患原发疱疹病毒可能传染给婴儿
发布于 2012/03/21 10:38
发布于 2012/03/21 10:38
孕妇在妊娠后期患原发疱疹病毒感染约为50%可传染给婴儿,复发疱疹时则不到3%。在原发感染中,疱疹病毒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可以引起新生儿感染,导致自发流产和早产或死胎。由于疱疹病毒的血行散播和上行感染引起的绒毛膜羊膜炎导致了胎儿和新生儿的受感染和发病。
传播途径包括官内感染、围生期感染和产后感染,其中经阴道分娩的感染风险最高,胎儿通过接触宫颈阴道含脱落病毒的分泌物而获得感染,约占新生儿单纯疱疹的85%。新生儿感染疱疹病毒的临床表现为一病谱,自皮肤黏膜、眼和口,以致具有脑炎、肝炎、肺炎以及凝血病等严重的播散感染。宫内感染非常罕见,可能是由于病毒通过生殖道上行感染或经胎盘血液播散所致,先天性宫内感染影响胚胎有幺幺分裂、胎儿畸形、智力低下;出生后感染可能来自母亲或其他环境或病人。
大多数感染来源于在妊娠晚期首次生殖器疱疹发作后的官颈病毒无症状脱落,故预防和控制妊娠生殖器疱疹发作很重要。对于反复发作的生殖器疱疹或妊娠晚期首次生殖器疱疹发作,可给予抗病毒治疗。阿背洛韦能显著减少分娩时生殖器疱疹临床发病率和病毒的脱落。对曾有复发性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史的孕妇,孕36周开始应用伐昔洛韦治疗,可以降低临床复发的例数,且出院前或直至产后2周,未观察到新生儿出现症状性先天性生殖器疱疹感染迹象,也未发现与药物安全性有关的临床或实验室检杳结果。
建议所有育龄妇女尽量在妊娠前就进行生殖器疱疹抗体的检测,一旦发现即进行正规、足量的治疗,尽町能的阻断生殖器疱疹的传播。只要经过治疗,妊娠期妇女不应该对生殖器疱疹
心存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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