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乘客腰椎被震骨折
发布于 2012/03/31 16:41
发布于 2012/03/31 16:41
家住上海的颜小姐在一次假期参加了上海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谁料所乘车辆遇颠簸竟造成腰椎粉碎性骨折,留下伤残。近日,杨浦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及车辆所属公司各承担50%责任。
去年10月,颜小姐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前往浙江旅游。上海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又委托上海某运输公司承运游客。
法院认为,本案系一起由机动车行驶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可以认定上海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作为旅游服务经营者,未尽到游客的安全保障义务,上海某运输公司派遣车辆参加营运,未尽安全、妥善管理车辆的义务。
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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