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先兆偏头痛的诊断标准

发布于 2012/04/19 16:51

诊断偏头痛,目前尚无确切的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异常指标,根据偏头痛发作临床表现、家族史和神经系统检查正常,通常可做出诊断。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可采用麦角胺或曲普坦类药物治疗试验,或通过颅脑CT,MRI(核磁共振成像术),MRA(磁共振血管造影),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等检查排除颅内动脉瘤、脑血管畸形、颅内占位性病变和痛性眼肌麻痹等。

目前,临床上通常根据国际头痛协会(1988)偏头痛诊断标准来判断,无先兆的(普通型)偏头痛诊断标准如下:

1.符合下述2~4项,发作至少5次以上。

2.每次发作持续4~72小时(未经治疗或治疗无效者)。

3.具有以下特征,至少2项:

单侧性;

搏动性;

活动被强烈抑制,甚至不敢活动;

上楼或其他类似的日常活动使之加重。

4.发作期间至少有下列1项:

恶心和(或)呕吐

畏光和畏声。

5.病史和体格检查提示,病史和体格检查无器质性和其他系统代谢性疾病证据;病史和体格检查提示有某种器质性疾病可能性,但经相关检查已排除;虽有某种器质性疾病,但偏头痛初次发作与该病无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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