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会影响重症肌无力
发布于 2012/04/20 16:59
发布于 2012/04/20 16:59
一般来说,由于重症肌无力是遗传性疾病,因此,不建议重症肌无力患者生育。但是,重症肌无力患者一旦怀孕,妊娠对其影响也会难以预测。
约50%的重症肌无力患者妊娠后症状无变化,部分患者好转,部分患者会恶化,甚至危象;重症肌无力母亲分娩的婴儿中约10%患有新生儿重症肌无力,出生即出现肌无力的问题,表现为吸吮困难、哭声低沉等。
新生儿重症肌无力的发病与母亲血液中抗乙酰胆碱受体通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有关,但其发生与母亲血中抗乙酰胆碱受体(AchR)抗体无相关性,也可能存在胎儿自身形成AchR抗体。
新生儿重症肌无力,可分为暂时性和先天性,暂时性重症肌无力多在2周后逐渐好转,严重时需要服药。吡啶斯的明对重症肌无力妊娠患者是安全的,但应避免抗胆碱酯酶药的静脉注射,因为它会引起子宫收缩。
对抗胆碱酯酶药物不能控制症状的重症肌无力者可能需要激素等治疗,但对重症肌无力妊娠的安全性问题了解甚少。
血浆交换和大剂量免疫球蛋白对妊娠期危象治疗是有效和安全的,但血浆交换存在诱发早产的可能,而妊娠不是人免疫球蛋白治疗的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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