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孕妇不适合进行无痛人流
发布于 2012/05/04 09:18
发布于 2012/05/04 09:18
优生优育是我国一直提倡的,随之而来的意外怀孕后无痛人流手术也渐渐成熟了起来。对于无痛人流手术来说,对于孕妇的身体状况要求也是很高的,这是对孕妇健康的负责。
1、各种急性传播疾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都不适合进行无痛人流。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在炎症治愈后可进行无痛人流。
3、无痛人流不适合于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也不能进行无痛人流。
以上就是对无痛人流前的孕妇身体状况一般要求。采用无痛人流的时间也是很重要的内容,对于孕期极短或是已经很长的孕妇,也是要酌情考虑无痛人流手术的,这点也是要当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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