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的诊断标准
发布于 2012/05/21 14:52
发布于 2012/05/21 14:52
抑郁症的主要表现是持久的情绪低落,可从心情不佳、心烦意乱、焦虑不安、忧伤到极度悲观、绝望,患者饮食、睡眠差,担心自己患有各种疾病,感到全身多处不适,严重者可出现自杀念头和行为。
几乎有五分之一的人,在其一生中,至少在某一段时期内,会经历明显的抑郁,也就是说,达到了目前医学上所称的“抑郁症”的诊断标准。
连续2周以上感到心情抑郁,或失去愉快感,并有以下7项特征中的至少4项,可以诊断抑郁症。
1、月内体重显着改变(减少或增加5%以上),伴食欲显着降低或增加;
2、多数日子里有失眠或者睡眠过多;
3、坐立不安或者不想动;
4、总是感到疲劳;
5、感到自己没有价值,或者自罪自贬;
6、意力和思考能力下降,做事犹豫不决;
7、有自杀的念头,自杀的具体计划,甚至有自杀行为
抑郁症具有昼重夜轻的节律变化,如果上述的不适早晨起来严重,下午或晚上有部分缓解,那么患抑郁症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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