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与器质性精神病
发布于 2012/06/28 14:00
发布于 2012/06/28 14:00
功能性精神病
功能性精神病是指目前用病理解剖学和组织学方法尚不能发现有特殊的脑结构改变的一类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等。特点是:1.只有感知觉,思维,情感,意志和行为的障碍,而没有意识,记忆和智能的障碍。2.体格检查,神经系统检查和一般实验室检查均无特定的阳性发现。3.经过适当的治疗,相当一部分病人的病情可好转或痊愈。
器质性精神病
器质性精神病是指以明显的脑结构改变为其病理基础的精神障碍,依起病和病程缓急分为急性与慢性两类。
慢性脑器质性精神病有脑动脉硬化性精神病,老年性痴呆等,主要临床特点是:1.在意识清醒的背景上隐袭而缓慢进行性地出现智能和记忆减退,情感节制障碍和人格改变2.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常发现阳性体征,实验室和其他辅助检查亦可有阳性发现。3.病情呈进行性进展,如不及时治疗,病程一般是不可逆的,最后走向全面痴呆。
急性脑器质性精神病以意识障碍为其突出症状,可伴有神经系统阳性体征,急性期过后可恢复或可出现程度不等的慢性器质性症状。
少数脑器质性精神病在疾病的早期或某一阶段可产生类似“功能性”精神病,特别是类似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尤其当精神症状的出现早于神经征象时,容易误诊。同时有些功能性精神病可呈现类器质性症状,须仔细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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