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肌无力患者使用激素治疗的注意事项

发布于 2012/11/12 17:10

肾上腺皮质激素适用于单纯眼型重症肌无力患者、病情恶化又不适于或拒绝做胸腺摘除的重症肌无力患者以及胸腺摘除术后的重症肌无力患者,通过抑制乙酰胆碱受体抗体合成,使神经-肌肉接头处突触后膜上的乙酰胆碱受体免受或少受自身免疫攻击所造成的破坏,使兴奋易于传递,短期内可达满意疗效,但是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重症肌无力还需注意以下5点。

(1)治疗开始时,约48%患者可能出现病情加重,此种加重多发生于治疗开始后第1~17(平均1.9)天,持续1~20(平均4.2)天,加重者中约86%重到需用呼吸机辅助呼吸的程度。

(2)在肾上腺皮质激素冲击治疗开始时,部分患者可以考虑加用硫唑嘌呤片或环胞菌素A免疫抑制剂。

(3)在治疗期间,为防止引起或加重应激性溃疡之可能,应加用胃粘膜保护剂。

(4)应注意补钾、补钙。

(5)若有感染、糖尿病、高血压、精神症状和溃疡病等疾病,应慎用或禁用,长期服用激素可出现骨质疏松和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等。

特别提示:肾上腺皮质激素在治疗重症肌无力过程中需严格监控,患者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治疗方案使用皮质激素,并及时准确的向医生反馈治疗后的身体反应,避免发生严重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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