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秘方治骨髓炎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

发布于 2012/12/24 14:41

一个泥水匠,因腿摔断后无其他经济来源,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竟靠祖传药方给患骨髓炎的人看病。然而,正是这祖传药方,致使一名患者一命呜呼。

泥水匠当起“医生”

常山县天马镇的胡某是个泥水匠,平时干活很勤快,而做泥水匠的收入也是他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在一次意外中胡某摔断了腿后就在家休息。

在此期间,不能再做泥水匠的胡某则靠祖传医治“黄鳝洞”(当地俗称,实为骨髓炎)的药方给人看病,作为平时的收入,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

2011年夏天,胡某到常山县外港一朋友那里玩,遇到正在外港治疗“黄鳝洞”的汪某,胡某看了病情后说能医治,但要准备祖传药方中的白降丹。当时双方讲好由胡某为汪某医治。

服药后患者死亡

胡某用家中存留的白降丹进行加工制成条状药。到常山外港仓库,将加工后的白降丹药塞在汪某受伤的大腿及臀部等处。汪某服用药后当时出现肚子疼、上吐下泻的情况。

不过这并没有引起胡某的注意,胡某更是认为这是汪某感冒所致。

过了几天,汪某又出现眼花、脖子硬等症状,便到常山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生经检查认为是药物中毒所致。于是汪某家人立刻打电话给胡某,可胡某却称还要配合服用中药才有效果。当日下午,胡某配好中药后到外港仓库,并煎了一帖中药给汪某服用,汪某服用后躺在沙发上。

十几分钟后,当汪某家人叫他起来吃饭时,发现汪某已经不行了,送到医院后汪某已经死亡。

非法行医被起诉

经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汪某死于金属毒物(砷、汞)经骨髓入血引起急性中毒。经衢州市医学会鉴定,胡某的诊治行为与汪某的死因存在因果关系,负主要责任,胡某被常山警方抓获。

常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办案民警说,胡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行医罪,这也是常山县首例因此被追诉的。

延伸阅读

更多精彩回答

全国三甲医生在线答疑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