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患膀胱炎用药需谨慎
发布于 2013/02/18 15:56
发布于 2013/02/18 15:56
孕妇患膀胱炎后不能自行服药,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的选择治疗药物。因为部分抗菌药物可对胎儿造成损害,严重的可引起流产或胎死腹中。下面介绍患膀胱炎孕妇服用抗生素的注意事项。
1、氨基糖甙类:包括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等,能对胎儿的听神经造成损害,引起先天性耳聋,故不宜使用。
2、氨苄青霉素:只要孕妇对青霉素不过敏,就可以使用。
3、头孢菌素类:第一代头孢菌素对膀胱炎的疗效较差,如头孢拉定;而第二代头孢菌素对膀胱炎的疗效较好,孕妇可以使用。但因此类药物与青霉素存在交叉过敏,故青霉素过敏的患者慎用。
4、喹诺酮类:目前使用的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有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和左氧氟沙星,这类药对膀胱炎的治疗效果满意。
5、呋喃坦啶:孕妇一般可以使用。本品可能引起个别患者溶血性贫血。
6、复方新诺明:在妊娠16周以前使用可能导致胎儿畸形;产前2周使用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胆红素脑病,故只能在妊娠中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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