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国内外疗效标准有差异

发布于 2013/03/25 13:48

再生障碍性贫血(再障)只有在规范的治疗下才有可能治愈,而在此过程中,患者最关心的莫过于疗效,不仅有利于增强治疗信心,对更改治疗方案也有重要意义。

对于再障的疗效标准,国内仍然采用1987年第四届再障学术会议制定的标准,根据患者的恢复情况分为基本治愈、缓解、明显进步和无效。一般认为在不输血的情况下,患者贫血出血症状消失,血红蛋白达到男120g/L,女100g/L,白细胞达到4.0×109/L,血小板达到80×109/L以上,随访一年以上未复发,即可视为基本治愈。如果血红蛋白达到男120g/L,女性100g/L,随访3个月病情稳定或继续进步,则认为患者已经缓解。明显进步的患者可表现为贫血和

出血症状明显好转,血红蛋白较治疗前1个月所测值增长30g/L以上,并能维持3个月以上。而经过充分治疗,血象仍然没有明显进步,则可视为无效。

国外的标准可分为完全缓解和部分缓解,Camitta于1976年制定,完全缓解的患者所有血细胞恢复正常水平。如不须输血,血象有改善,血象和骨髓象均不符合重型再障诊断标准即认为部分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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