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史为症状性精神病的诊断依据之一
发布于 2013/03/27 14:50
发布于 2013/03/27 14:50
症状性精神病由各种感染、中毒及内脏疾病引起,具有特征性的诊断依据。
1.病史:本病的病因较多,可由严重感染、中毒及内脏器官疾病引起。如常见感染性疾病有伤寒、肝炎、败血症等;中毒病因以酒精、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汞、异烟肼服用过量、有机磷农药等常见;内脏器官疾病较多,包括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严重病变。
2.相关症状:除原发性疾病的相关表现外,患者还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轻者呈嗜睡状态,重者则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部分患者可出现谵妄,以定向障碍(分不清时间、地点和人物)、幻觉(幻视、幻味、幻听、幻触、幻味等)及错觉为主要表现。并且,错觉常伴有恐怖性,会使患者极度恐惧不安,或出现自伤或他伤行为;病变严重时,患者在意识障碍减轻后,可出现情绪障碍、智能障碍及人格改变,如情绪不稳、注意力不集中、思维涣散或破裂、记忆力减退等。这些症状具有很大的波动性,且白天较夜晚严重。
3.特征性表现:精神症状与原发病可同时出现,也可继发于原发症状之后,但会随疾病的变化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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