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癌特殊情况的处理
发布于 2013/05/31 14:59
发布于 2013/05/31 14:59
食道癌特殊情况应做如下处理:
(1)有食管穿孔征象者:不宜先放疗,可先化疗或其他治疗,待无明显穿孔征象时,再放疗。
(2)已有穿孔患者是否还应放射治疗问题,多数学者认为,食道癌已发生穿孔,再继续进行放疗有害无益:也有的作者认为,对穿孔者仍可试行放疗。
(3)晚期食道癌梗阻严重者,可先化疗再放疗;也可在内镜下置食管支架,盥人狭窄部位,解除梗阻,后行放疗或化疗;也可预先放鼻饲管行鼻饲,再行放疗。
(4)根治术后复发或转移的治疗:这种患者预后很差。所以,对根治性手术治疗,如果手术医师怀疑微小病灶残留的可能,术后应立即做“预防性”术后放疗。对根治术后广泛转移的患者可采取姑息性治疗。
(5)二次放疗效果差,可在第1次放疗6个月后进行,范围要小,剂量要比第1次放疗低,50-60Gy即可,目的是缓解梗阻和延长生存期。
(6)食管小细胞癌,由于其高度恶性和早期广泛转移的特性,多于术后短期内死亡,故应以非手术疗法为主。
(7)对拒绝手术或手术未能切除者,行放疗、化疗或介入性治疗。
(8)恶病质患者需加强营养和解除梗阻后再给抗肿瘤治疗。
(9)食道癌术后再次出现梗阻症状,有两种情况:①由于手术引起吻合口狭窄。圆肿瘤复发引起狭窄;应注意鉴别。肿瘤复发引起的给抗肿瘤治疗,手术引起的吻合口狭窄可给扩张或电灼,不要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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