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发布于 2013/06/25 11:47
发布于 2013/06/25 11:47
红斑狼疮的治疗原则是控制病情活动,防止主要器官功能障碍,维持症状长期缓解。具体措施如下。
1.轻型病例
指仅有关节痛、皮疹和低热的患者。可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如吲哚美辛(消炎痛)、布洛芬(芬必得)等,也可用氯喹、沙利度胺(反应停)、雷公藤等治疗。
2.重型病例
指病情重的或伴有明显重要器官,如肾、中枢神经系统损伤者。治疗措施比较复杂。
①应首选足够量的皮质类固醇药物口服或静脉滴注,用量等同于泼尼松(强的松)每天30~80毫克,待症状缓解,病情稳定2周后再逐渐减量,一般每2周减一次,最后减为每天5~15毫克的维持量长期维持治疗。
②单独使用皮质类固醇无效者或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副作用明显不能耐受者,有
肾损害者,宜早期应用免疫抑制剂。常用的有环磷酰胺和硫唑嘌呤。抑制剂量每天每千克体重为1~4毫克,分2次口服用,连服3个月后改为每周服3次,每次每千克体重0.5毫克。
③还有一些其他治疗方法,如使用左旋咪唑、转移因子等免疫增强剂;血浆置换疗法、中医中药与西医配合治疗等。
④还可用皮质类固醇或避光剂外用,进行局部皮损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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