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封闭疗法的禁忌证

发布于 2013/07/23 10:40

封闭疗法对颈椎病的治疗效果明显,封闭在最短时间内注入最需要的病灶处。只要封闭部位准在最短时间内注入最需要的病灶处。只要封闭部位准确,就可以马上达到止痛的目的。

封闭疗法的主要作用:阻止颈肩部病理反射过程的发生或发展;消除传向神经系统的病理冲动的来源;消除颈肩部肌肉痉挛及其所引起的疼痛;保护神经系统,恢复颈部正常功能;改善肌肉营养状况,促进血液循环。

封闭疗法虽好,但也并非人人适用,封闭疗法有一定的禁忌证,以下情况就不宜采用这种方法。

1.有普鲁卡因过敏史者。

2.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大量普鲁卡因进入体内后迅速分解成对氨基苯甲酸及双乙烷氨基乙酯,这些分解过程大部分在肝脏内进行。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者。普鲁卡因的分解产物最后要经过肾脏从尿中排出。以上情况可改用利多卡因或其他药物。

4.因施行封闭疗法后的止痛作用可延误急症诊断及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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