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脑瘫的诊断条件有哪些

发布于 2013/08/16 16:19

小儿脑瘫的诊断条件有以下3项:

(1)发生在母孕期、围生期或新生儿期的及1岁以内的致病因素,或称之为高危因素。所谓围生期,是指母孕28周起到新生儿7天为止的这一时期。该阶段中的许多不利因素会导致小儿脑瘫的发生,尤其重要的是胎儿宫内窘迫、羊水早破、羊水混浊、新生儿窒息及新生儿缺氧缺血脑病、低出生体质量儿(尤其是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者)以及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颅内出血等。婴儿期的致病因素多见于迟发性维生素K缺乏症、脑外伤、脑膜炎、脑炎、先天性遗传性代谢病、头小畸形、脑积水等。

(2)婴儿期出现的非进行性中枢性瘫痪,表现为运动障碍姿势异常婴儿期是指1岁以内的小儿,非进行性是指患儿的临床表现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严重,甚至死亡,中枢性瘫痪是指神经系统检查时显示出脑损伤的阳性体征,包括肌张力、异常姿势、腱反射及病理征等。换句话说,如果症状在1岁以后出现,随着年龄增长不断恶化,或者不具备中枢性瘫痪神经系统体征者,就不能诊断为小儿脑瘫

(3)可伴有或没有智力低下、癫痫、行为异常、感知觉障碍及其他异常。这里需要强调,对于

脑瘫患儿的智力评价需谨慎,不要光凭一次的智力测验结果贸然做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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