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性发作癫痫药物治疗的原则
发布于 2015/11/13 11:16
发布于 2015/11/13 11:16
任何疾病的药物治疗均应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提高疗效。在全面性发作癫痫的治疗中尤为重要。目前有效的抗癫痫药物可使约80%的癫痫患者癫痫发作得到控制。
(1)根据发作类型用药:抗癫痫药均为对某一发作类型疗效最佳,对其他类型的发作疗效差或无效,甚至有相反的作用如乙琥胺对失神发作疗效最佳,对其他类型发作无效苯妥英(苯妥英钠)对强直阵挛发作有效,有报道可以诱发失神发作临床上可根据癫痫发作类型选用
(2)用药时机的选择:明确癫痫诊断是用药的前提。如1年内有2次或2次以上的癫痫发作应予用药。第1次发作后的再发率为27%~82%,较高的复发率见于进行性或器质性脑病,脑电图有明确的阵发性棘慢波或频发的局灶性棘波的患者,亦见于部分性发作有神经科体征,精神发育迟缓或精神障碍者。如首次发作时无上述情况,其复发的危险性较小,可推迟用药进行临床观察。
(3)长期用药: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发作的药物和剂量就应不间断地应用一般应于发作完全控制后如无不良反应再继续服用3~5年方可考虑停药。还应根据病因、发作类型及发作频率的不同作不同的处理如有脑炎史、产伤史的症状性
癫痫用药时间应长,复杂部分性发作停药应慎重发作频繁而脑电图异常者亦应长期用药。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从开始减量到停用,应不少于半年。
(4)规则用药:在长期用药的同时应规则按时服用,这样才能保持稳态有效血浓度以达到抗癫痫的目的。
(5)单一药物治疗:由于两种或两种以上抗癫痫药物联合使用易致慢性中毒中毒后易使发作加频,所以目前多主张用一种药物,如排除选药有误、剂量不足、服药不规则等因素而确认单药治疗失败后,方可加用第2种药物。如失神发作或肌阵挛发作无法用单药控制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钠,或其一加用苯二氮卓类可有效。但化学结构相同的药物,如苯巴比妥和扑米酮(扑痫酮),氯硝西泮和地西泮等不宜联合使用。
两种以上药物联合使用更属禁忌。Mattson(1990)的多中心研究结果显示单药治疗无效的患者用两种药物治疗有40%有效。单药治疗宜从小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有效的控制发作而不产生不良反应的剂量,亦即达到稳态有效血浓度在血浓度监测下维持此剂量不可任意减量或增加剂量。多种药物联合治疗因有药物间相互作用,不但不能提高疗效减少中毒反应,有时反而降低疗效。这已为血浓度的研究证实。对混合型癫痫,可以根据发作类型联合用药,但以不超过3种药物为宜。如一种药物观察2~3个月确实无效或出现不良反应,可逐渐换用另一种药物。切忌突然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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