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的日常生活保健

发布于 2017/10/26 17:19 复禾健康

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女性多见,患病年龄以20-40岁最多。对于文化程度不高或者对初次接触此疾病的患者和家属,在疾病的日常生活保健上有很多的盲点和误区。为了加强患者及家属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充分认识和正确保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的日常生活保健。

1、衣: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受日光或者其他来源的紫外线照射后,在暴露部位出现红色斑丘疹称为光过敏现象。光敏感可以在红斑狼疮病人病程中的任何时候发生,因此应避免在强烈阳光下长期照射,更不能在紫外线直接照射下工作。在日常生活中,红斑狼疮病人在有强阳光时最好少出门,更不宜在海滩浴场游泳或进行日光浴,病人外出应戴宽边帽或撑伞,穿长袖衣服和使用防晒霜。同时,也应警惕一些紫外线的光源,如日光灯、舞厅中的旋转彩灯等,也含有一定的紫外线成分,应避免长期接受照射。尤其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活动期,更不宜接触任何刺激性光照。对于这类患者,病房常将窗帘直接拉上,避免光透射进病房。

2、食: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最基本的饮食原则是低盐低脂优质蛋白饮食。因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后期可以累积多器官的衰竭包括肾脏、脑、肺等,过咸的食物易引起水钠储留,对于本身有水肿的患者还须限制水分的摄入。限制脂肪和胆固醇的摄入主要是因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大量、长期使用激素治疗,会引起血糖和血脂的变化。生活中,可食用低脂牛奶或者脱脂牛奶。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食物不宜使用,因为这些食物都可诱发系统性红斑狼疮,如海鲜,俗称发物。羊肉、狗肉、鹿肉、桂圆,性温热,食后能使患者内热症状加重。香菜、芹菜久食引起光过敏,使患者面部红斑皮损加重,故不宜食用。辛辣食物,如辣椒、生葱、生蒜等能加重患者内热现象,不宜食用。还要提醒一点,绝对禁止吸烟、饮酒。

长期服药和治疗,加上机体抵抗力低下,可能会出现口腔溃疡或者口腔真菌感染,所以在日常生活护理中,须提前预防,保持口腔清洁,避免过硬的牙刷刺激牙龈和口腔粘膜。如果已经出现溃疡或者感染,要根据医生嘱托按时漱口和涂药。

3、住:保持住房环境清洁、通风、干燥。不宜在人群聚集的地方长期逗留,积极防止各种感染,预防感冒,以免诱发或者加重病情。

4、行:重症活动期患者应卧床休息;疾病的缓解期,病人可逐步增加活动,参加社会活动和日常工作,但要注意劳逸结合,避免过度劳累。有氧运动如水疗法和散步等锻炼是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非药物治疗方案的一部分。锻炼有助于防止长期类固醇激素治疗造成的肌肉萎缩及骨质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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