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患者减药停药原则和注意事项

发布于 2016/02/01 16:32

何时减药、停药是患者从治疗开始就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临床医生非常难回答的问题。现有证据显示,70%-80%的癫痫患者经药物治疗后发作可以得到控制,其中超过60%的患者在撤除药物后仍然无发作。在开始减药后的2年之内,约30%的患者可能再次发作,绝大部分发作出现在开始减药的最初9个月内。

1、患者在药物治疗的情况下,2-5年以上完全无发作,可以考虑停药。

2、患者经较长时间无发作,仍然面临停药后再次发作的风险,在决定是否停药之前应评估再次发作的可能性。脑电图始终异常、存在多种发作类型、有明显的神经影像学异常及神经系统功能缺损的患者,复发率明显升高,应延长服药时间。

3、不同综合征预后不同,直接影响停药后的长期缓解率。如儿童良性癫痫综合征,1-2年无发作就可以考虑停药;青少年肌

阵挛癫痫即使5年无发作,停药后的复发率也很高;Lennox-Gastaut综合征可能需要更长的治疗时间。

4、停药过程应该缓慢进行,可能持续数月甚至1年以上。苯二氮卓类和苯巴比妥的撤药除了有再次发作的风险,还可能出现戒断综合征(焦虑、惊恐、不安、出汗等),所以停药过程应该更加缓慢。

5、多药联合治疗的患者,每次只能减掉一种药物,并且撤掉一种药物之后,至少间隔1月,如仍无发作,再撤掉第二种药物。

6、如果在撤药过程中出现发作,应停止撤药,并将药物剂量恢复到发作前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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