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前病变2-3怀孕了可以要吗

发布于 2016/08/26 16:41

平时普通女性有宫颈癌前病变就已经很担忧了,若是准妈妈有宫颈癌前病变,那无疑是雪上加霜。那么,怀孕后宫颈癌前病变怎么办,宫颈癌前病变2-3怀孕了可以要吗?请看下文的处理办法:

怀孕后宫颈癌前病变的解决方法如下:1)妊娠合并宫颈癌Ⅰa期的处理原则:在妊娠早期可以谨慎的进行宫颈锥切;妊娠中晚期应该在密切的监测下进行延期治疗,让胎儿成熟,妊娠的中晚期是指妊娠28周以后。2)对于妊娠合并Ⅰb期的宫颈癌,如果孕妇有强烈的生育要求,应该在严密观察下可以考虑进行延期治疗,但是必须向患者告知延期治疗的危险性,延期治疗的时间也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3)妊娠合并局部晚期的宫颈癌的处理,如果孕妇不愿终止妊娠,可以考虑进行新辅助化疗,也就是在妊娠期不做手术、不做放疗,

孕期给予化疗,然后等待胎儿成熟、分娩以后再进行宫颈癌的处理。4)妊娠合并中晚期宫颈癌一般来讲在妊娠20周前的诊断,应该立即进行治疗;28周以后诊断,一般可以等待胎儿的成熟,是孕30、31周以后,就尽早的进行引产,然后处理宫颈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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