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疗后的皮肤护理

发布于 2016/08/29 18:42

目前,放射治疗是预防乳腺癌术后局部复发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整个放疗过程中,首当其冲的是皮肤反应。皮肤放疗反应的预防和处理是否及时、得当,关系着放射治疗的完成与病人术后的愈后和生活质量。

放射性皮肤反应按标准分为五种:0级无变化;Ⅰ级滤泡样暗色红斑/脱发/干性脱皮/出汗减少;Ⅱ级触痛性或鲜色红斑、片状湿性脱皮/中度水肿;Ⅲ级皮肤皱褶以外部位融合的湿性脱皮、凹陷性水肿;Ⅳ级溃疡、出血、坏死。

现年57岁的郑女士体检时发现左侧乳房有结节,经活检确诊罹患乳腺癌,随后赴医院接受乳腺癌放疗手术。术后经过多次放疗、化疗,郑女士发现腋下有皮肤破损,继而情况有所恶化,有淡黄色粘稠分泌物,且破损面积扩大。郑女士的皮肤情况属于最严重的第四级。随即,医护人员用无菌生理盐水为其清洁创面及周围皮肤,清除坏死、脱落组织,等创面基本干燥后,用无菌棉签将温和的软膏均匀、薄薄地覆盖整个创面;对渗出液较多的创面可用无菌棉签轻柔拭去,重复上药。为避免持续出现渗液,医生在其创面上薄薄地喷洒一层溃疡粉,以利于吸收渗液而形成透气防护层;同时叮嘱患者用药后要暴露创面,保持干燥,切忌覆盖,以免创面的二次损伤。经过医护人员的悉心治疗,最终郑女士完全康复。

乳腺癌根治术后,患者胸壁皮瓣变薄。因此,照射部位的皮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要用粗、硬的毛巾和肥皂、沐浴露擦洗,只能用柔软毛巾沾干;可用温水淋浴清洁。平时建议穿宽松、柔软的全棉质开衫内衣,以方便胸部通风。身上的标记线要保持清晰,如模糊不清则应由治疗医师重新标记,不可自行随意描画、涂改。

医生提醒,放疗期间,照射部位不能涂油膏、含金属离子的抗生素软膏或酒精等刺激性药物,以免加重放疗反应,不能热敷、冷敷或做理疗。有红斑或烧灼感时,一般可以不做处理;如奇痒难忍,可用手轻轻拍打局部,切忌手抓和摩擦,可通过局部涂抹无刺激的婴儿润肤乳止痒。出现干性表皮脱屑时,切忌撕剥脱屑的表皮,应注意保护皮肤,脱屑现象会随时间延长自然消退。乳腺癌放疗患者的放射性皮肤反应是正常的现象,只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经过合理用药及护理,可以完全实现康复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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