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得了淋巴癌该怎么办
发布于 2016/08/30 17:42
发布于 2016/08/30 17:42
淋巴癌是起源于淋巴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主要表现为无痛性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全身各组织器官均可受累,伴发热、盗汗、消瘦、瘙痒等全身症状。
恶性淋巴瘤一般不会通过胎盘屏障转移到胎儿。妊娠合并恶性淋巴瘤需根据胎次、妊娠期病情危重程度及妊娠期限,全面权衡利弊。但是按照目前的医疗水平,不论放疗还是化疗均会给母体和胎儿带来不良影响。在妊娠早期,若淋巴癌病变限于或波及膈下,胎儿不能避开照射者,患者应立即终止妊娠。如病变广泛、病情发展迅速者亦应考虑终止妊娠。在妊娠中晚期,且病变暂时不威胁生命时可允许继续妊娠。尤其是妊娠晚期可至胎儿存活
分娩后再治疗。淋巴系统是身体的自然防卫组织,可以抵抗感染和毒素的侵入,浅表的淋巴结群存在于颈部,腋窝,腹股沟,膝盖后面以及耳朵前后。淋巴结肿大,最常见的原因是感染。肿大的部位取决于感染的位置。喉和耳朵感染可能会引起颈部淋巴结肿大,头部感染会使耳朵后的淋巴结肿大;手或手臂感染会使腋窝下淋巴结肿大,脚和腿部感染会引起腹股沟淋巴结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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