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婚前患有哮喘病婚姻有效吗?哮喘病婚前必知的几个法律常识

发布于 2022/10/05 06:08

健康是每个人的愿望,尤其是在夫妻之间。如果你和一个病人结婚生活,无疑会对婚姻双方未来的生活产生影响。如果婚后知道一方生病了,当事人可能不敢因为感情而提出离婚,但如果婚姻无效,很容易处理。但是,无效婚姻只有符合法律禁止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无效婚姻。

目前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两种:

1.麻风病尚未治愈的人不得结婚;

2.患有其他医学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禁止结婚的疾病通常包括:

(1)未治愈麻风病和严重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矫正,不能正常做爱的人不宜结婚;

(3)严重遗传疾病(如肌肉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

(4)患有精神分裂症、癫痫等遗传性精神、癫痫

等未治愈者,不能结婚;

(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苦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

(6)智力严重落后的患者,如严重愚蠢等,不宜结婚。

如果不是医学上认定的不应结婚或禁止结婚的疾病,则不允许向法院申请宣布婚姻无效。例如,哮喘不是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与哮喘患者结婚不能认定为婚姻无效。

然而,有一些方法可以解除与哮喘患者的婚姻关系。一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二是通过诉讼离婚。离婚有相关手续,因对方生病离婚通常需要面对许多世俗世界。如果双方不知道如何处理,他们可以找一位疾病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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