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路感染诊断标准

发布于 2016/10/13 14:50

尿路感染根据炎症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急性和慢性尿路感染,轻者发病时期毫无症状,仅在尿培养时有细菌生长,重者会出现发热或体温不升,惊厥或消化道症状,通常需要结合临床表现来诊断或作膀胱穿刺尿培养来确诊,下面就介绍一下尿路感染诊断标准。

1、尿路感染的诊断标准

(1)参考清洁离心中段尿沉渣白细胞数≥10个/HP,或有尿路感染症状者。

(2)正规清洁中段尿(要求尿停留在膀胱中4~6h以上)细菌定量培养,菌落数≥105/ml。

具备上述1、2可以确诊。如无1则应再作尿菌计数复查,如仍≥105/ml,且两次的细菌相同者,可以确诊。

(3)尿细菌数104~5/ml之间者,应复查,如仍为104~5/ml,需结合临床表现来诊断或作膀胱穿刺尿培养来确诊。

(4)作膀胱穿刺尿培养,如细菌阳性(不论菌数多少),亦可确诊。

(5)作尿菌培养计数有困难者,可用治疗前清晨清洁中段尿(尿停留于膀胱4~6h以上)正规方法的离心尿沉渣革兰染色找细菌,如细菌>1/油镜视野,结合临床症状,亦可确诊。

2、上、下尿路感染的诊断标准

(1)参考临床症状,有发热(>38℃)或腰痛,肾区叩击痛或尿中有白细胞管型者,多为肾盂肾炎

(2)尿抗体包裹细菌检查阳性者,多为肾盂肾炎,阴性者多为膀胱炎

(3)经治疗后仍留有肾功能不全表现,能排除其它原因所者;或X光肾盂造影有异常改变者为肾盂肾炎

(4)膀胱灭菌后的尿标本细菌培养结果阳性者为肾盂肾炎,阴性者多为膀胱炎

(5)经治疗后症状已消失,但又复发者多为肾盂肾炎(多在药后6周内);用单剂量抗菌药治疗无效或复发者多为肾盂肾炎。

3、重新发生的尿路感染诊断标准

(1)经治疗后症状消失,尿菌阴转后,症状再现(多在停药6周后)。

(2)尿菌落数≥105/ml。但菌种(株)与上次不同者。

4、尿路感染复发诊断标准

(1)尿细菌数≥105/ml。而菌种与上次相同(菌种相同而且为同一血清型,或者药敏谱相同)者。

(2)经治疗症状消失、尿菌阴转后在6周内症状再现。

5、尿道综合征诊断标准

(1)多次尿细菌培养落数<105/ml。

(2)尿中白、红细胞数增加不明显(<10个/HP)。

(3)女性患者有明显的排尿困难尿频,但无发热、白细胞增高等全身症状。

温馨提示:慢性尿路感染患者亦应根据病情适当地休息,防止过度疲劳后,机体免疫力低下而造成再感染,同时注重强化自身整体免疫功能,提高抗病能力,待到症状彻底消失后便可恢复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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