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体肝移植对供体健康的影响有哪些

发布于 2016/10/28 11:51

根据供肝来源不同,肝移植可分为尸体供肝肝移植和活体供肝肝移植。活体供肝肝移植是切下健康成人半个肝脏或几个肝段,移植给肝功能衰竭患者。成人活体肝移植是指接受肝移植者为成年人,其需要移植的肝脏量较小儿大,因此对供体健康的影响大于小儿。

对于所有的父母来说,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他们想要的。但是由于许多因素,许多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遭受一些疾病。这些都是可以通过简单的治疗治愈的疾病,或者可以杀死一个孩子的严重疾病。什么是活体肝移植?活体供肝移植(LDLT)是指从健康供体中取出一部分肝脏,并将其捐献给患者的外科手术。与传统的尸体肝移植相比,活体供肝移植有其自身的特点:1。短的冷缺血时间和无热缺血时间大大减少了缺血再灌注损伤引起的并发症;2.2.良好的组织相容性。活体肝移植主要在亲属间进行,供体与受体之间存在一定的血缘关系。3.为围手术期做好充分准备。

由于手术是选择性的,我们可以充分了解术前供受者肝脏内外的血管和胆道的图像;调节受体的营养状况,改善机体重要器官的功能;充分的术前讨论可以进行,并可以制定一个完整的治疗计划。首先,捐献者必须是成年人。也就是说,最低年龄是18岁,但年龄不应超过55岁。但主治医生建议捐赠者的年龄在18岁至55岁之间。这次接受活体肝移植的三位母亲由于年龄都不太大,恢复得很快,5天后出院。此外,供体必须是患者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血亲,供体与受体之间存在一定的血缘关系,这将降低移植后排斥的可能性。同时,活体肝移植要求供体心理健康,无重大手术并发症,供体血型需要与供体血型匹配或重合。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进一步确定是否能提供捐助。

活体肝移植供肝来自健康成人,其围手术期安全和术后中远期健康情况,是医师和患者共同关心的问题。目前,国际上供体手术仍有一定的并发症和死亡风险。并发症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切肝相关的并发症,包括胆瘘(在捐献右肝叶时最常见,发生率为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十三)、胆管狭窄(发生率为百分之一到一点五)和淤胆(发生率为百分之六到七,主要与供肝脂肪变、供体残余肝脏过小有关)。另一类是与开腹手术相关的并发症,如腹内出血、切口感染、切口疝、肠粘连和肠梗阻等。第二类并发症经过一定的治疗,大部分不会对供体造成严重影响。

如何减少切肝相关并发症,关键问题有两点,一是供体肝脏脂肪变程度如何,二是供体残余肝量有多少。判断肝脏脂肪变有三种方法。一是体重指数(bmi),bmi超过30kg/m2要高度警惕肝脏脂肪变。二是肝穿刺活检,bmi超标或影像学检查提示有肝脂肪变者,应行肝穿刺活检。活检组织镜下观察肝脂肪变超过百分之四十者,不宜作为供体。三是磁共振成像(mri)检查。

供体死亡是一种极为少见的并发症,力争供体的零死亡率是医务人员努力的目标。目前全世界成人活体肝移植例数已超过6000例,累计报道的供体死亡约为12~13例,总死亡率为百分之零点二到百分之零点二二。renz等报道,活体献肝给小儿肝移植时,供体死亡率为百分之零点一三(2/1539例),而献给成人时则为百分之零点二(1/500),这与成人需切取右肝叶作供肝有关。导致供体死亡的主要原因为供体残余肝量不足、麻醉意外、手术大出血和肺栓塞。另有一些是罕见原因,如德国汉堡大学报道1例供体死于肌萎缩性侧索硬化,巴西wiederkehr报道1例死于脑出血,美国miller报道1例因供肝术后梭菌属细菌感染、暴发性胃气性坏疽、中毒性休克而死亡,日本1例供体死于残余肝体积过小(标准肝重量的百分之二十八)伴有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尽管不能避免上述罕见原因所造成的供体死亡,但可以避免因重度脂肪肝和残余肝量不足等引起的死亡。术前肝活检筛查排除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建立更加安全的术前肝脏体积评估标准,对降低供体死亡率至关重要。

供肝体积不足可导致受体移植物功能不良、肝衰竭甚至死亡。移植肝体积近年多采用mri测定。mri不但可测定肝体积,而且还可同时评价肝动脉、门静脉及胆管的解剖变异。东京大学sugawara等在1996-2000年期间共施行79例(80例次)成人活体肝移植,采用移植肝与标准肝体积比(gv/slv)来评价供肝体积,gv/slv小于百分之四十为小移植物组,大于百分之四十为大移植物组,2组生存率分别为百分之八到和百分之九十六,且小移植物组受体的高胆红素血症及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恢复期限显着长于大移植物组。另一评价指标为移植肝重量与受体体重比(grwr),通常认为grwr必须大于百分之一,若百分之零点八五)的移植物存活率无显着性差异。而术前受体肝功能为childb或c级者,大肝组的移植物存活率显着高于小肝组(百分之七十七对百分之三十三)。由此可见,移植肝的功能和存活不仅取决于移植肝的大小,还与受体术前肝功能状态相关。grwr≤百分之零点八五的供肝,仍可安全用于childa级肝功能的肝硬化患者及代谢性肝病不伴肝硬化的患者。而对于肝功能为childb或c级的肝硬化患者,则grwr>百分之零点八五的供肝才能预防小肝综合征及其他相关并发症。

供体残余肝脏的再生对供体顺利恢复及减少并发症具有重要意义。通常4周时间,残余肝再生可达到标准肝重的百分之八十。供体残余肝体积过小、伴有脂肪变或未重建中肝静脉属支等,均可影响供体术后残余肝的再生。yokoi等检测了供体捐献右肝叶(不重建中肝静脉)后残余肝的再生情况,术后半年残余肝由百分之四十点八增至百分之七十九点八,到术后1年时基本达到术前水平。pomfret等报道,术后1周残余肝可达标准肝重的百分之七十,术后1个月可达标准肝重的百分之八十。如不保留中肝静脉,则供体残余肝增生速度显着降低,但功能恢复情况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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