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子宫内膜癌还能要孩子吗
发布于 2016/11/15 14:47
发布于 2016/11/15 14:47
子宫内膜癌是女性最常见的妇科三大恶性肿瘤之一,在发达国家发病率高居妇科恶性肿瘤的首位,在我国仅次于宫颈癌。近年子宫内膜癌的发病呈现出年轻化趋势,40岁以下的占百分之十左右,且随着女性生育年龄逐渐推后,多囊卵巢综合征、肥胖症、卵巢功能异常等可影响生育的疾病升高比例逐年上升。调查显示高达百分之七十的育龄期子宫内膜癌患者确诊时仍未生育,早期子宫内膜癌的治疗原则上是包括全子宫双附件切除的分期手术,虽然患者术后5年生存率超过百分之九十三。
经过多年的临床摸索与实践,1961年世界上首次报道高效孕激素成功应用于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为育龄期未生育的子宫内膜癌患者带来一线希望。但并不是所有育龄期未生育的子宫内膜癌患者都可以保留生育功能,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的这部分患者才初步具备保留生育功能的可行性,
①年轻≤40岁渴望保留生育功能;
②病理证实为ⅠA期、高分化、雌/孕激素受体均阳性的Ⅰ型子宫内膜样腺癌;
③超声和MRI检查除外子宫肌层浸润、淋巴结及远处转移及卵巢肿瘤;
④血清标记物CA125水平正常(<35IU/ml);
⑤排除心肺功能异常、急性肝肾功能损伤、凝血功能障碍等系统疾病
⑥排除有遗传性非息肉性结直肠癌家族史,既往其他肿瘤发生史或合并其他部位肿瘤;
⑦可保证随访。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患者请遵循医生的建议,按照子宫内膜癌的治疗原则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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