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湿疣的治疗误区有哪些

发布于 2016/12/15 14:32

临床上发生宫颈湿疣的几率是非常的高的,而且治愈起来难度也是相当大的,关注宫颈湿疣就需要考虑很多的问题,比如治疗宫颈湿疣的时候也会存在很多方面的误区的,很多患者对于宫颈湿疣的疾病认识也有一些偏差,那么宫颈湿疣治疗的过程中有哪些方面的误区呢?

宫颈湿疣的治疗一般有四大误区需要患者知道的:

一、性伴是否一定会被传染上尖锐混疣。大部分患者或性伴有冶游史,研究证买大于百分之40的患者配偶同患宫颈湿疣,百分之20百分之30患者合并有其他性病,这表明宫颈湿疣主要是通过性关系传染的,但也有相当部分的病人的配偶或性伴并末发生皮损,这可能与受染者的免疫状况有关。宫颈湿疣患者的1次性接触感染率高达百分之60,好发于性生活易破损的部位。但是临床上不是有的接触者都发生宫颈湿疣,这可能与接触的病毒数量和患者病期有关。

二、不好去根。宫颈湿疣的病原体为人乳头瘤病毒,它们通常不进入血液,在进入人体后可潜伏于表皮基底层,然后随着表皮复制进入细胞核内,引起细胞的分裂,同时形成临床所见的皮损。治疗后有些患者反复发作,这可能与亚临床感染、潜伏感染或再感染有关,经多次治疗,大都可控制复发,也有少数长期带病毒的患者,宫颈湿疣的治疗经过一段时间后,病毒可随机体免疫状态的改善而被抑制乃至消失。

三、容易复发。一般来说,宫颈湿疣复发最常出现于治疗后3个月内,随着时间的延长,病人传染性降低,复发的可能性亦降低。患者经治疗后6个月不复发,就算临床治愈了。如果治疗后一年不复发,那么以后复发的可能性极小,传染的可能性也极小。因此,治疗后的第3个月是道“坎”,在这期间患者要随时去医院检测病情,合理用药,不要盲目地换药。

四、不能生育。宫颈湿疣彻底治愈后无传染性,不影响怀孕和生育。宫颈湿疣的治疗都结束后,如果症状消失,一年后不复发,即可考虑结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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