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表面抗原不是判断乙肝传染性的标准
发布于 2012/08/07 15:04
发布于 2012/08/07 15:04
乙肝表面抗原是乙肝病毒的外壳,对乙肝病毒DNA起到保护作用。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表示体内有乙肝病毒的“衣服存在”,它并不具有传染性,与乙肝病毒一样可存在于患者的血液、唾液、乳汁、汗液、泪水、鼻咽分泌物、精液及阴道分泌物中。检测到体内有乙肝表面抗原,只能说明人体内有乙肝病毒外壳,但是外壳里面有没有乙肝病毒DNA还要通过乙肝PCR检查来确定。
检查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断定有无乙肝病毒传染性,取决于病毒在肝内的复制程度。如果病毒的复制很活跃,大量的病毒颗粒释放到血液中去,血液就有很强的传染性。
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患者,单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并不能确定有没有乙肝病毒的存在,因为很多表现单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体内病毒已经完全清除,而有些人体内仍可以检测到乙肝病毒。还应该做乙肝五项检查,如果HBsAg、HBeAg和抗HBc三项阳性(即为“大三阳”),其血液就有高度传染性;如果抗-HBe阳性,其血液的传染性就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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