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对乙肝检查的要求

发布于 2012/09/06 15:08

参军入伍对乙肝检查的要求有以下具体规定:

1、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超过6单位或硫酸锌浊度试验超过12单位。

2、乙肝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大于1:16。

3、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40单位以上。

通过肝功能和乙肝五项检查,以上3中情况有任何1种就不能参军入伍。

乙肝五项检查中第一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表示具有或者潜伏的具有某种程度上的传染性,而参军入伍要进行集体生活,在练习或演习中经常会有皮肤破损的情况发生,使得血液传播的可能性加大,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可入伍。

从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自身恢复病情来看,也是不适合参军的,因为乙肝病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最需要注意的是均衡饮食及保证休息,平时的饮食起居需要膳食平衡,多有营养的食物,而且尽量不能有过多的剧烈运动,这在部队中不能保证的。

乙肝病毒携带者假如是通过自身免疫性转阴的,而且符合国家在入伍体检要求中规定的指标是可以参军的,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不管怎样,检查有携带乙肝病毒都应该积极治疗,以免发展为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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