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瘤手术时组织结构的处理

发布于 2012/09/24 13:10

血管瘤的手术治疗时,对于皮肤、神经、肌肉、骨骼等组织结构应恰当处理,以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

皮肤

术前对皮肤缺损应有充分估计,一般覆盖没有困难,但有时在头面部需要皮肤移植。游离皮肤移植或作局部皮瓣应考虑到血管异常的影响。

神经

除部分皮神经可切除外,其他神经均应保留,病变部分可作神经外膜、束间病变的切除、松解及破坏。

肌肉

肌肉部分受累可作部分切除,单个肌肉受累可全部切除,不能切除或切除后功能受影响的可局灶摘除或电灼等。

骨骼

血管瘤累及骨骼者治疗难度相当高。局限者可作骨局部切除并自体骨移植,弥漫病变则不可能采取上述方法。此时可使用骨的动静脉阻断法,其中动脉阻断较为有效。

对骨骼仍在生长的可用阻止生长的方法。在干骺端插入一块移植骨阻止骺软骨生长是一种限制性骺骨干固定术,缺点在于难以掌握手术的时机。该术应在长至对侧肢体最大可能长度之时进行,但这一时机判断并不容易。因此又有一种较好的暂时性骺骨干固定术,即用金属夹钉入骨骺和干骺端以阻止骨生长,必要时可予以去除。对骨骺生长完成的病例可作骨干切除术。骨膜受累者可在手术炙切除或电灼。

事实上目前临床中对骨骼增长或缩短因无好的办法,医生一般多不建议采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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