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坏死残疾人治疗可获救助

发布于 2012/10/30 11:29

治疗股骨头坏死病的费用可以报销了!近日,家住李村的残疾人低保户王女士获得3.7万元的医疗救助金,成为李沧区享受新政策的第一人。

今年6月,李沧区政府出台《李沧区实施贫困股骨头坏死肢体残疾人医疗救助项目暂行办法》对贫困股骨头坏死患者进行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具有李沧区户籍,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和经户口所在地街道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确诊符合手术指征的股骨头坏死肢体残疾人。凡在二等甲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的贫困股骨头坏死肢体残疾人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可以享受按每侧关节置换手术不高于3.7万元的救助金。

家住李沧区李村的王女士是低保家庭,生活困难,又不幸患上了左侧股骨头坏死,高额的手术费更是让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今年10月,做完左侧股骨头坏死关节置换手术的王女士根据政策获得了3.7万元的救助。“真没想到,真是太高兴了!”王女士成为李沧区第一个享受新政策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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