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原则

发布于 2012/11/14 16:24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原则可概括为早期、足量、无感应减量和维持治疗,治疗时医生应向患者解释病情,使其正确认识疾病,积极配合,坚持正规治疗,避免暴晒、劳累、寒冷刺激、情绪波动及妊娠等等,具体的治疗原则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1、了解病情严重程度

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不同,则治疗亦应不同。一般情况下,对于轻型患者,可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或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部分患者可适当辅以抗疟药;对于糖皮质激素疗效不佳的患者可用免疫抑制剂或六味地黄丸、雷公藤等中药制剂。对于伴有重要脏器损害的患者,宜给予大剂量糖皮质激素联合免疫抑制剂治疗;或早期用糖皮质激素冲击疗法,稳定后逐渐减至维持量。对于危重型患者可先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冲击疗法,冲击结束后,口服维持并加用化疗药物,如患者合并严重感染,可在以上治疗的基础上加用利尿剂。

2、用药个体化

患者体质及对治疗药物的反应差异极大,因此治疗方案及用药剂量应实现高度个体化。

3、随访

随访是指医院对曾在医院就诊的患者以通讯或其他的方式,进行定期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和指导患者康复的一种观察方法,简单地说就是在诊治后,对患者继续追踪、查访,这对患者及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都是十分有益的。

4、预防发作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病情得到有效的控制后,应注意预防发作。患者应乐观开朗,劳逸结合,注意避免情绪变化、均衡饮食、充分休息,同时还要预防感染,避免日光暴晒和紫外线照射,避免接触可能诱发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药物、食物、染发剂等,戒烟酒,女性患者要做好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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