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4类原因

发布于 2012/12/25 18:34

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最为常见的一种疾病,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思维往往受到干扰,有时会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原因如下:

环境因素

孕期受到病毒感染的胎儿,其成年后发生精神分裂的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孕期及围产期的合并症,也使本病的发病率提高。

社会心理因素

精神分裂症的发生多是由于在幼年至成年生活中的困难遭遇而造成的,其中与精神分裂症亲属的接触是致病的主要因素。社会心理因素在精神分裂症发生中起决定性作用。

遗传因素

临床遗传学研究,证明遗传因素在本病的发生中起一定的作用。根调查,发现本病患者近亲中的患病率比一般居民高数倍。与患者血缘关系越近,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越高。有关孪生子的研究预告,本病单卵孪生的同病率比双卵孪生一般高4~6倍,寄养子也是如此。

内分泌因素

本病大多在青春期前后性成熟期发病,部分患者在分娩后急性起病。此外,本病发病率在绝经阶段也较高。以上临床事实说明内分泌在发病中具有一定作用。甲状腺、性腺、肾上腺皮质和垂体功能障碍,也曾被不少学者疑为本病的病因。但有关这些方面的研究未能作出肯定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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