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因素所致血小板减少治疗原则不同

发布于 2013/03/14 13:30

外周血中血小板计数<100×109即可判断为血小板减少,患者皮肤黏膜、多内脏可有出血倾向或出血症状。对于不同发病原因所致血小板减少的治疗,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药源性血小板减少患者症状轻者一般停药1~7d出血可逐渐停止,可暂时不予其他特殊治疗,如症状严重除停药外,还应输注血小板或鲜血。

2、大剂量IgG静脉注射可缓解由奎尼丁、可卡因等免疫机制导致的血小板减少,一般治疗剂量为50-400mg/(kg·d),连用5~7天。

3、由重金属如金盐及砷化合物引起的血小板减少可用5%~10%二巯丙醇0.1~0.2g肌内注射,以此加速重金属离子的排出,一般7~10天为一疗程。

4、轻型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患者一般停药1周左右可以恢复,有严重出血症状者停药后短期内可给予泼尼松60mg/d,早晨1次服药,出血停止后泼尼松减量,疗程7~10天,至血小板计数正常后停药。

5、当患者血小板计数<10×109时常有致命性出血倾向,病情较为严重,可间歇性输注血小板以及免疫球蛋白静脉滴注快速升高血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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