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的分类

发布于 2013/06/24 15:28

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上癫痫的分类比较混乱,有以解剖为基础的分类,也有以病因为前提的分类等等。1964年,学者根据临床、脑电、解剖、病因和年龄,提出了一个癫痫的临床和脑电图分类。1969年,经过修改作为国际癫痫分类。1981年,国际抗癫痫联合会在此分类基础上加以修改,并正式公布使用至今。该分类依据发作时临床表现、发作时以及发作间期脑电图改变,它特别强调此分类为癫痫发作的分类。

1.部分发作特指首发的临床和脑电图征象表明初始的神经元群病理活动限于一侧半球的局限部分。根据有无意识障碍再分为简单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性发作可以发展为全身性发作。

2.全身性发作均有意识障碍及双侧大脑半球同时受累,脑电图呈双侧同步对称异常电活动。

3.不能分类的发作包括因资料不全而不能分类的各者。如新生儿某些痫性发作。

4.附录在各种情况下发生的癫痫发作,包括偶然发作、周期性发作、有诱发因素的发作等等。

5.癫痫持续状态指一次持续时间长或反复发作,发作间期意识不恢复者。可分为部分性和全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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