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致病原因!

发布于 2011/03/01 22:56

皮肤癌称为“水手癌”。在全世界范围内澳大利亚的皮肤癌发病率最高。皮肤癌致病原因主要是外界刺激和自身免疫力低下引起的。皮肤癌致病原因包括:

1、日常曝晒与紫外线照射:

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紫外线的照射、人体黑色素的防护与免疫系统功的相互作用导致了皮肤癌的发生。在日光中测定人体皮肤,皮肤接受紫外线量最大的部位是头部、面部、颈后、手部,鳞状细胞癌几乎全部发生于这些部位。紫外线的致癌机理,也许是光化作用改变了细胞DNA的结构,同时破坏了淋巴细胞表面的活性抗原结构,降低了机体的免疫功能,在其他促癌因素的共同参与下导致皮肤癌的发生。所以日常生活中不在或尽量少在烈日下活动,户外工作者应做好皮肤保护措施如:戴太阳帽、擦防晒霜。

2、化学致癌物质:

研究发现经常接触砷化物、焦油和沥青的工人容易发生皮肤癌。化学物质致癌可分为两个时期,即开始期与助长期。开始期至所引致结果与暴露于特殊物质或致癌物质的限度密切相关,其进行不可逆转,细胞改变与遗传有关。助长期需要反复暴露于接触物,与间隔时间有关,若很长时间不予暴露仍可逆转,不发生癌肿。开始期与助长期的间隔时间十分重要,可出现两种结果,即形成或不形成皮肤癌。

3、电离辐射:

长期从事放射工作忽视防护措施而导致辐射性皮肤干燥症的基础上发生的皮肤癌,从事接触X线或热辐射工作的人,应搞好劳动保护。近年来由于放射仪器设备的改进和放射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加强了各项防护措施,职业性皮肤癌基本上已经绝迹。但某些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经过若干年后,在放射野内发生皮肤癌的病例仍可遇见。

4、慢性刺激与炎症:

恶性皮肤肿瘤可以发生与发展在瘢痕慢性溃疡、形成瘘管、窦道的部位、有些亚洲人群中嗜好咀嚼烟草或槟榔,故口腔或口唇部位易发生鳞状细胞癌。积极治疗皮肤慢性病症,如溃疡、炎症、烧伤疤痕、日光性角化病、脂溢性角化症、皮肤白斑等。

5、其他因素:

免疫抑制阶段,患者免疫系统功能低下,可发生皮肤癌,如应用免疫抑制剂能促成皮肤癌的发生。病毒致癌物质,许多病毒在动物宿主中能引起癌变,在人类中的很多人乳头瘤病毒的亚型可诱发皮肤癌。

综上所述,皮肤癌的致病原因在日常生活中是可以预防的,只是在思想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往往忽略不计。另外在饮食上经常食用具有防癌抗癌作用的食品如猕猴桃海带、木耳、蘑菇、大蒜、绿茶、大栆、无花果、莲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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